据“烟台人大”消息,7月26日下午,山东省烟台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。会议决定任命张明康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,决定张明康为烟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。
根据市长郑德雁、副市长梁勇的辞职请求,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郑德雁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、梁勇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。
公开简历显示,张明康,男,汉族,1973年7月生,江苏丹阳人,大学学历,学士学位,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6年7月参加工作。
张明康早年长期在无锡市工作,历任无锡市崇安区委常委、副区长、区政府党组副书记,无锡市统计局局长、党组书记,无锡市发改委主任、党组书记等职。2019年1月,出任无锡市政府秘书长、党组成员,2020年7月升任无锡市副市长。
展开剩余35%2021年,张明康离开任职多年的无锡,赴任宿迁担任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。后于2023年5月,出任盐城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,同年8月当选盐城市市长。
2025年7月22日,盐城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,接受张明康因工作变动辞去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。直至此番履任新职。
会上,张明康表示,烟台正处于积厚成势、跨越发展的黄金时期,目标催人奋进,使命重任在肩。我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,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,带领政府一班人,始终胸怀人民群众,全心全意惠民生,用行动诠释初心、温暖民心,办好人民群众的“心头大事”和“关键小事”,让发展实绩更有温度、群众幸福更有质感。
来源: 山东政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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